2014年陕西榆林米脂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6人)(2)
6、成绩发布:阅卷结束经核对无误后,所有考生的成绩在米脂有线电视台、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米脂县人力资源网及县城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凡被举报对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录取方式
本次考试主要解决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遗留问题,对所有考生采取一次考试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解决2012年考试遗留问题。即从原参加 2012年6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第二批次,从第一批次未录取的所有考生和新增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5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第三批次,从所有未录取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中遵循本人意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100名协管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参加政治审查,全面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及学习情况,特别是对遵纪守法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在米脂县有线电视台、米脂县人民政府网、米脂县人力资源网及县城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考生的监督。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管因何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一律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全部聘用在乡镇事业单位(师范和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及音、美、体专业人员聘用在乡镇中小学校;医学专业人员聘用在乡镇卫生院),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鉴证后方可有效。首聘期为三年,聘用期间不得调动。受聘人员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相关政策执行。
2、协管员岗位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全部聘用在我县公共事业单位(窗口和服务单位),具体管理办法和工资社保待遇按市级协管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协管员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试场及阅卷现场将全程视频监控,同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生及考生家长代表进行全程视频监督,确保考试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二)受聘人员从发文之日起7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
(四)考生属退役士兵的,按照《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执行。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考生报名名单、考试成绩、拟聘用名单均实行公示制度,并设立监督电话。县纪检委:0912-6212904;县人社局:0912-6222707;县信访局:0912-6213011。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米脂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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