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34名工作人员公告(4)
(六)面试
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区县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应聘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体检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区县人社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核验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并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各区县人社局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区县人社局联系。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2.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 西安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西安市教育局:029-86787710
西安市卫生局:029-86787662
网络技术咨询:029-85456552(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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