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甪直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5、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在甪直镇政府网站、甪直派出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招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3个月。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年总收入为4万元左右(根据考核绩效确定),并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2)65019838。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甪直派出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5010257-203。
甪直派出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