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徐州沛县招聘教师132名公告(2)
说课根据课题,先备课,后说课,备课30分钟,说课10分钟。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沛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办法为:
1、聘用人员选择单位及岗位办法:高中、初中、小学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县人社局公示具体的用人单位及岗位,拟聘用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及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择机会。
2、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审批及入编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已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年内不准县外流动,如因个人原因流动的,不予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凡一周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解除原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七、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公告均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pxrs.gov.cn)发布。
监督电话: 0516—89675907 (县纪委)
0516—68867373 (县人社局)
八、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6—68867373 (县人社局)
0516—89622586 (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