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村官招录考试选聘简章(3)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由报考区县委组织部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考察由报考区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3、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天津人事考试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7月1日-3日)。
选聘人选公示无异议,由有关区县委组织部提出拟选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有关区县委组织部发放《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通知书》。
本次选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可通过天津人事考试网(网址:www.tjkpzx.com)查询。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23697593 83609415
东丽区:84375313
北辰区:26391278
武清区:82138623
宝坻区:29241067
蓟 县:29132281
静海县:68613559
宁河县:69591953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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