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其他事业单位统一招聘人员公告(2)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lyqhrss.gov.cn/)上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监察局、区人社局提出。
七、政策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518-818888083(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18-81888063(连云区监察局)
0518-81888185(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行择业。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
九、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紧缺专业,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开考前公示。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