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5、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试讲和答辩均不得低于6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省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院党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黎明
联系电话:0531-82737937
电子邮箱:shyrshch@126.com
地址: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办公楼219房间(济南市舜耕路60号)
邮编:250002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4年5月28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