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 6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查询。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资格复查。对拟面试对象集中进行面试前报考资格复查,确认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参加资格复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广州生源的毕业生(不包括从化市、增城市)还要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②社会人员: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本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由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委托白云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86555114)。
③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户口、职称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④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必须对个人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⑤报考资格复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对象的,先按《职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被聘用的人员如果是广州市农业户口,需转成广州市居民户口方可办理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正式聘用前,涉及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取得招聘职位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予以确定岗位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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