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苏州张家港市乐余镇办事员招聘公告(2)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对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低于1:3比例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面试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乐余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乐余镇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通知书》按时办理报到手续。
八、待遇
录用人员享受镇机关同类性质人员待遇。
九、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乐余镇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61140。
十、本简章由乐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8660358、0512-58660815。
附件:报名表与计划表.rar
张家港市乐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