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保定市安新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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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27日下午四点
报名地点:安新县卫生局
为扎实开展我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经县政府研究,市人社局批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49号)、《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等文件的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范围、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表)。201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毕业证明(证明应注明应聘者的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并加盖院(系)和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或就业协议书报考。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已经就业的毕业生须经工作单位同意;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拟招聘数额共60名(具体招聘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招聘数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4年 月 日,由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在保定人才网、安新县电视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6月27日下午四点。
3、报名地点:安新县卫生局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要求者)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填写《安新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从保定人才网下载,提前填好)一式两份。报考人员中已婚的,需提供由当地乡镇政府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经县招聘办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交纳报名及考务费 100元。
5、每一招考岗位须有三人以上报考,方可开考。
6、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监察、人社、卫生部门具体负责,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三)准考证的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报名费凭据于2014年7 月7日至8日(8:30--17:00)到安新县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招聘办具体组织。
笔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包括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及卫生类法律法规(限于卫生专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