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泰州兴化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3)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对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聘用人员将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hhrss.gov.cn/
兴 化 市 卫 生 局 网 站:http://ws.xinghua.gov.cn/
附件:
1、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xls
2、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相近专业参考目录.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