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港闸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的形式和分数: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最终的考试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聘用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98。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609750(港闸区纪委)
附件:1.2014年港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