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招聘公告(2)
1-3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试讲*60%;
4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考核*20%;
5号岗位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20%。
面试、试讲、科研成果考核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考核)的总分的60%,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上述计分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网站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应届毕业生的毕业院校及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806670
联系人:袁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税务干部进修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806899
联系人:朱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税务总局人事司 010-63417515
江苏省人社厅 025-83314795。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