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盐城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2)
(2)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
2.考核安排。
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均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提前予以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后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教育网和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学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我校相关负责人员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实行回避制度。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校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8233050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七、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或83236075
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举报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14795
附件: 1、盐城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盐城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