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科目详见《2014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7月1日后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先出示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江苏省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证明》,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