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网址:黄埭镇政府网站(http://www.xchd.gov.cn/)。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九、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黄埭镇政府网站(http://www.xchd.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管理和待遇
(一)政审合格的,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劳动合同。首次签订用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黄埭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工作人员;不合格人员,终止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合同期间,由黄埭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用人单位(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二)试用期间只领取基本工资153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合同享受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481588。
十二、本简章由黄埭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488004。
二○一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