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汇总
7月14日四川公务员面试真题
材料一:
家住在双桥路的10岁小女孩菲菲(化名),因为不会背课文,外公用竹条打了她,阻拦无果的菲菲爸爸气得拨打了110……
在2009年他和菲菲妈妈离了婚,菲菲判给妈妈,他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2014年2月的一天,家人告诉他,菲菲挨打了。他跑到阳台上往下张望,发现菲菲的外公正用一根棍条打菲菲,菲菲的哭声很大,他气得赶紧下楼进行阻止。娃娃的外公并没有因为他说要报警而停下来。很快110巡警赶来,对双方进行协调。
2009年父母离婚后,菲菲一直跟着他们生活,寒暑假的时候妈妈带回去。平时娃娃的教育都靠他一人,平时比较忙,都是先检查娃娃的作业再吃饭。此外,他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因家长管教不严,娃娃学坏”的新闻,他希望菲菲多读书,以后生活得好一点。他认为,打娃娃没什么不对,“俗话都说黄荆棍下出好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父亲认为:用棍棒教育孩子,只会增加娃娃逆反心理。如果他遇到这样的问题,肯定不会打娃娃,而是耐心地加以辅导,
网友A说:“如果你打了狗,就是虐待动物,如果你打了人,就是犯罪。但是,父母在家打孩子,却往往被认为是为孩子好—我们应该纠正这种观念。”
网友B称:“看到他们不刻苦练习,我非常着急,现在教育局规定了对学生不能打骂,但你们家长可以呀,咱们不都是为了孩子好吗!
教育局的人员认为,孩子心理年龄小,不稳定,偶尔确实可以使用打的方式来教育孩子。
加拿大家长不能打娃娃,如果要打,只能打屁股.在加拿大,父母打孩子可能触犯法律,闹不好还会被警察逮捕。当然,也不是绝对不能打,可以打屁股。但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绝对不能打,超过12岁的也不能打。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多以形式为主,主要是让孩子畏惧。
第一题:针对这段材料有什么看法?
第二题:如果你是警员接到了女孩爸爸的报警怎么处理?
第三题:你是当地的教育局,要组织“关爱孩子,走进孩子心灵”的活动,有你负责,你怎么做?
7月13日四川公务员面试真题
材料:
2014年5月4日,21岁的兖州当地人曹某某因违法停车被贴罚单,后在百度兖州贴吧上发帖称“兖州交警真孬种”。“@兖州公安”形容,这是“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称曹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此事引起强烈反响,各方激烈讨论,网友认为公安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是滥用职权,报复网民,情绪非常激动。法律界人士和媒体也就此发表了看法。由于原始微博并未说明具体法律依据,现有评论多猜测兖州公安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处罚了曹某某。该法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如果兖州公安依据的是这条,他们的做法就有滥用职权的嫌疑。”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向记者表示。他进一步说明,该法条措辞中的“他人”所指的应当是具体的个人,其名誉权才可能成为侮辱和诽谤行为的对象。而曹某某发帖所骂的是“兖州公安”,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人,也没说明指的究竟是一个群体还是兖州的公安机关这一实体机构,不管从哪个意义上说,适用这条法律都是不恰当的。
他还表示,个人和公权力机构在涉及言论的保护边界上本就有所不同,上述法律的立法原意并不是为了方便权力机关挟私报复。曹某某骂“孬种”的行为虽有不妥,但其不妥主要是公共道德意义上的不应被肯定,而兖州公安直接用法律实行惩处,以其反应之快、执法针对性之强,很难开脱自身“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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