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通市教育局部分学校(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三)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学校(单位)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学校(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学校(单位)在2014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信箱:ntjyrs@163.com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98822(南通市教育局)。
附件: 1.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3. 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业绩材料目录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