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所属事业单位广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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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身体健康;
(四)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写作能力;
(五)五官端正,在广安市主城区内生活居住。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7月28日(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广安市金安大道1号,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513室。联系电话:0826-2321369,联系人:刘劲。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提供《广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以及本人学历、学位、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广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会议室。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对社会现象的观察思考能力等。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暂聘半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与市住建系统其他聘用人员同等对待(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按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广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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