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肃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烹饪专业教师公告(2)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负责。
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进行一次性资格审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于7月31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相同。
五、准考证
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统一印制、发放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8月1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党政办公室。
六、考试
1、考试分“理论课试讲”和“技能实践操作”两部分。理论课试讲,占总成绩的30%,试讲内容为与招聘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红案专业理论、白案专业理论、西餐专业理论)。技能实践操作,占总成绩的70%,每位考生按要求(含红案、白案、西餐)各做4个品种的菜肴,其中两个品种为自选品种,另两个品种为规定品种。技能实践操作成绩现场公布。
2、 考试时间:2014年8月2日,上午进行理论课试讲考试,下午进行技能实践操作考试。
3、考试地点: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烹饪实训中心。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报省人社厅备案后,在考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由招聘单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院组织复查。原则上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八、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
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和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网站进行,同时在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十、其他事项
1.考务工作由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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