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连云港引航站招聘人员公告(2)
(二)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在招聘工作进入公示环节时仍不能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此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
(三)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监督电话:0518-82382218。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