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随州市随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折算及查询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 36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1〕84号)等文件规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成绩加5分,并计入综合成绩折算。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在笔试后一周内登录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或拨打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查询。
(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或减少该岗位计划数。
面试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公示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由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在随县人民政府网、随州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应届高校毕业生入围人员,在考察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取消考察资格;取消考察资格后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审批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作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聘用部门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填报《随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代理。
七、纪律监督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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