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和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自我认知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zjpc.net.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804办公室,宁波市高教园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2717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8222766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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