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阜阳市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413名公告(2)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2014年 8月 24日上午 8:00-9:30《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考生准考证上规定的地点。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5: 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 2007〕 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 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 3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 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933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8-2262161 (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8-2264191(市人社局监察室)
2014 年 7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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