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绍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4年8月6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六)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九)若有变动以报名现场公告为准。
监督投诉电话:81503219。
附件: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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