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肥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384人公告(3)
七、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我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八、签约聘用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3536164(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考务咨询电话: 0551-62669622(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1-63636506(市人社局监察室)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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