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公告(2)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2小时,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具体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不足60分者淘汰。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8月下旬至九月上旬在宁波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表达能力、专业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面试有关安排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三) 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3361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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