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芜湖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330人公告
2014芜湖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招聘330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4〕76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4年我市基层特定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毕业2年以内(2013、2014届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聘用方式
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聘用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工作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4年我市在党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司法和工会等基层特定岗位招聘未高校毕业生330名(市区180名,无为县60名,芜湖县30名,繁昌县30名,南陵县30名)。
附件: 2014年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招考计划
序号 | 地区 | 计划(人) | 岗位代码 |
1 | 市区 | 180 | 12001 |
2 | 无为县 | 60 | 12002 |
3 | 芜湖县 | 30 | 12003 |
4 | 繁昌县 | 30 | 12004 |
5 | 南陵县 | 30 | 12005 |
合计 | 330 |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7月28日- 8月3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二)8月24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三)9月30日前,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10月,聘用上岗。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市、县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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