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不足招聘人数的,按实确定,在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并由学院人事部门负责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院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我院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有关优惠政策
1、给予聘用人员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年限6年);
2、给予聘用人员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其中:理工农科类2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院内自主决定的有关津贴系数可按副教授七级来核定;
4、来校三年后,对符合《南通市市区人才购置保障性(限价)商品房若干实施意见》的博士,学院为其办理相关申购手续。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48号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电话:0513-81050511、13275298688、13275298327
联系人:王尹辰、顾春茂
监督举报: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513 -81050510、13275298493
十一、本《公告》由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