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温州乐清补充招聘卫生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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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人单位要求,经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补充招聘10名卫生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要求
(一)学历、专业及户籍要求
1、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类专业人员,户籍不限;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学类研究生,户籍不限;
3、 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录取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限乐清市户籍或乐清市生源。
(二)学位和英语要求
1、聘用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的本科毕业生,要求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具有学士学位。
2、聘用到市五医的本科毕业生,学位和英语不作要求。
(三)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服务期要求
非乐清市户籍的毕业生或专业技术人员如被聘用,签订的聘用合同服务期要满7年以上。
二、补充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乐清市公共卫生大楼一楼大厅(城东街道晨曦路111号)。
报名时须填写《乐清市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4)非乐清市户籍的本科毕业生需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的证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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