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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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人员1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责
政策法规科办事员,主要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承担处理咨询和信访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体和心理健康。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3、专业要求:法学(B030101),政治学与行政学(B030401),行政管理(B110301),公共管理(B110309)。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8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38号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办公室,联系人:石先生,电话:0757-83139635,邮箱:fgt@chancheng.gov.cn。
(三)报名材料:《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公开招聘合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1份,并附上有关证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报名;
2、邮寄报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需材料邮寄到我局,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邮编:528000;
3、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邮件标题及文件包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fgt@chancheng.gov.cn,逾期将不接受。
四、简历筛选和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我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短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恕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录用后,根据不同学历、职称、岗位特点等情况,按照本单位合同人员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一个月。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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