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绍兴市嵊州市卫生系统招聘信息(2)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附件1(二)、(三)职位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合并计算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附件1(一)职位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六)递补
附件1(二)、(三)职位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附件1(一)职位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还应于3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到期后不再续聘。
(三)待遇。聘用人按市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待遇。
四、工作单位落实
附件1(二)、(三)市卫生系统招聘职位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报考临床医学(城乡协作)职位的被聘用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后,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到乡镇卫生院(通源乡卫生院、竹溪乡卫生院、里南乡卫生院、贵门乡卫生院 )服务,服务期限为5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5年期满回原招聘单位上班。选择单位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市教体局下属学校校医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学校(具体按市教体局要求)。
五、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三)应聘者须于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8:30-16:30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越秀一路2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卫生局网站(http://www.szwsw.gov.cn)
嵊州人才网(http://www.szrcw.com.cn)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七、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5-83332806(嵊州市卫生局人事监察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3:报名表填表说明
嵊州市卫生局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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