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公告(2)
(七)公示及调动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试用与任命
这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取消任职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严肃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四、联系方法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21004
电话:0516-80282812
传真:0516-80282818
E-mail:1955380632@qq.com
五、本简章由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中共徐州市鼓楼区委组织部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4日
附件: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upfile/File/201408/04/161213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