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2)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7、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部分紧缺专业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在延长报名时间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任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开考。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三个环节组成,分别按30%、40%、3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均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计算,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可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查询。
2、资格审查
(1)按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2)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9月17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匹配的情况。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4、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4年9月24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对象按面试合格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通过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3倍,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为通过面试的实有人数。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或说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进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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