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盐城阜宁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层次、“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考生学历层次、“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5.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聘用后自行参加学习,三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学校有权解聘。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38524(县纪委)。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可登陆:
阜宁县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
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
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njyrs.cn;
阜宁中等专业学校网(http://fnzj.net)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4年8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