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成都武侯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公告(2)
4、确认缴费。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8月21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 2014年9月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高升桥东路16号,电话:028-85057886)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缴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9月10日至13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笔试比例1:6,未达到报名人数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8月29日24:00前通过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9月13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2)。
4、笔试成绩计算: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5、笔试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备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 2014年9月5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高升桥东路16号,电话:028-85057886),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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