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平阳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播音员公告(2)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并提交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聘用人员调往县外的,服务期应满五年;在本县内流动的,服务期应满三年。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广播电视台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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