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西安文理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2)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党员关系证明。
(六)面试
1、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沟通技巧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4、面试说明:
(1)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3)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各项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七)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3、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到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政策咨询: 西安市人社局:029-86786870
西安市教育局:029-86787710
网络技术咨询:029-85456552(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西安文理学院:029-88250319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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