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唐山市路北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56人公告(2)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内容、标准,参照《河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 天。
五、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比照我区教育系统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的标准确定,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及保险单位支付部分由区财政统一担负。在聘用期间,由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在招考聘用过程中,如有一些重要的通知事项需要发布,将主要使用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www.tslbjy.com 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034921.0315-7215292.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考生须知》,注意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和要求,特别是报名、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3 年内不得报考路北区任何岗位。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