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蚌埠市慈善总会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公告(2)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
市慈善总会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市人才交流中心确立人事代理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单位负责交纳五项保险,工资每人每月约1400元左右。
四、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52--3715050;
监督举报电话:0552--3715023。
蚌埠市慈善总会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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