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霸州市公开招聘教师120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4年8月15日至2014年8月21日)7天
公开招聘信息于报名前统一在霸州电视台、廊坊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霸州专区)、霸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7天。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5天
1、报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需要缩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相应报考人员转报其它岗位。经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特别紧缺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
报名形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1房间。
2、资格审查
报名考生须持证件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6张。
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件、《就业报到证》和学籍档案。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8月28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2014年8月31日)
笔试分为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其中:公共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不同岗位和不同科目采取不同试卷,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和科目的相关学科知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3天。
2、专业技能测试(2014年9月7日)
体育、艺术类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与其所报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前滚翻动作示范、篮球、铅球和800米跑;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素描和水粉;音乐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视唱、钢琴和舞蹈。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均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考评机构负责组织。
3、总成绩
非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体育、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公共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35%,专业技能成绩占35%。总成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3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