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8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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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海西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海西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一)招聘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85个岗位,其中面向全国46个岗位,面向全省80个岗位,面向海西州59个岗位。
面向全省的80个岗位具体面向青海省户籍、青海省生源、青海省院校毕业生、在青海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青海省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面向海西州的59个岗位(其中包括面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3个)具体面向海西州户籍、海西州生源、在海西州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及符合在海西州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
(二)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8月31日18时;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1日18时;
缴费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9时-9月2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人限报1个岗位。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加分条件
1、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总体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4】46 号)文件精神,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四类人员”以及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仅限乡及以下学校、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人员)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者,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含已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满3年或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2、报名结束后,除少数民族以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2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四、考试时间、资格复审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20%)、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20%)和专业科目(占笔试总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言。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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