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长宁县招聘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公告(3)
面试将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四)考核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其中,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后意见)执行。2014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在提供本人2014年教师资格体检材料后可免体检。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递补
未通过考核和体检或因考生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可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如递补考生达不到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