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廊坊大厂县大厂回民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
(七)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聘用人员正式上岗,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事业工资标准核定工资,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列入县财政编制。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16-8836690;
五、此公告由大厂回民中学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公告在大厂电视台、大厂回民中学网站(http://www.dcyz.net.cn/)、廊坊市人才网(http://www.lf-rc.com.cn/)等媒体上发布。
大厂回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