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温州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五、确定入围人员
(一)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六、体检、考核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人才网、绿色温州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聘用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其他有关事宜,请及时登陆绿色温州网查询。
八、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要求“温州市”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以及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 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14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按有关违纪规定处理。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范围参考温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公布的《2014 年命题服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招聘单位和有关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14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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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环保局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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