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承德市平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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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经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对平泉县事业单位96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乡镇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51个,平泉一中专业教师岗位15个。招聘岗位、招聘数量等详情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综合类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定向四项目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②2014年服务期满和续聘、续任的在承德市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
2、卫生专业类
①根据岗位限定全日制学历层次、专业及执业资质,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及执业资质限制;
②具有在二甲以上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者报考工作经历相对应的医院护理学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中专,其中报考精神病医院护理学岗位的男性对执业资质不做要求;具有精神科执业资质者报考精神病院临床医学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专科;
③道虎沟乡卫生院和松树台乡卫生院招聘岗位属“承德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空缺岗位,按“承德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要求设定条件:限平泉县户籍或在平泉服务的在职或期满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中的“支医”人员报考。
3、教育专业类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③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学、教育学资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三天)。
2、报名地点: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提交材料: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及报名表一张(报考定向四项目岗位的须提供协议书或期满证书,须与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接受委托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