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考1200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制度,加强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4〕46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省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一批优秀政法干警。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方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批优秀人才送到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进行学习培养。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同时发放生活补助。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2014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面向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4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120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河南警察学院,定向培养方向为河南省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机关(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录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拿出招录计划的20%,专门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即现户籍在河南,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或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已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或生源地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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