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藏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招录公告(2)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考录主管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并已实现就业的毕业生。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31日。
2、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我区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使用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资料进行报名。未注册和报名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和报名。
(3)退役士兵使用退役证书编号作为考生号进行注册和报名,无退役证书者不得注册和报名。
(4)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和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学位证,没有学位证者不得报考此类职位。
(5)报考者须诚信报考。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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