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温州乐清卫生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考聘168名(2)
八、公示、聘用
(一)对通过资格复审并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不再递补。
(二)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上公示七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非农户籍证明;被录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必须凭录用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转“农转非”手续。
(五)被确定的聘用对象一律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用。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乐清市卫生局、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1528721
乐清市卫生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27日
下载附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