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网校 > 浙江 > 招考资讯 >2014年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招聘262人公告(5)

2014年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招聘262人公告(5)

A+ A- 2014-08-29 08:49  |  浙江人事考试网  |  责编:sunglow 评论 点击收藏
0

  七、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报考省属监狱系统的,面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其他职位的,面试在招录机关所在设区的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录机关根据总成绩的排位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的按1:1.5(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确定。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38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报考司法助理员学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取的依据。

  确定的面试、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均将在招录专栏公布。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不再重新确定或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取的、在公示前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公示、录取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汇总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后,在招录专栏(www.zjhrss.gov.cn/zyjcxy/)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取的,由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于2015年2月底前入学。

  十、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招录专栏查询。

  2.以退役士兵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截止到2014年9月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2012年、2013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能作为2014年应届生。

  4.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1日0时—9月6日17时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7.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9月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8.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9.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将根据工作安排适时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具体见当地通知、通告。

  10.报考人员对在招录专栏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11.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后,与培养院校、省公安厅或省司法厅、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校期间免收学费,按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被录取的人员户口、档案应转至录取培养院校。

  12.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13.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相关单位。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14.报考本科教育被录取人员到招录单位需服务满7年、专科教育的满9年后,方可交流。

  15.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16.未尽事宜,按2014年全省公务员招考公告执行。

  17.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录专栏“招录政策”或“政策问答”中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0571-88008999 (省教育厅)、0571-87287056(省公安厅)、0571-87054400(省司法厅)。报考人员对资格条件、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公布在招录专栏。

  点击下载:2014年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招录计划

  点击下载:2014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12345  共5页

笔试
课程名称 科目 授课老师 课时 价格 华图价 试听 购买
《专业综合I+II》高分速成课程 专业综合 华图资深老师 50 ¥1080 ¥990 试听 购买
《文化综合》高分速成课程 文化综合 华图资深老师 48 ¥1080 ¥990 试听 购买
《民法》高分速成课程 民法 华图资深老师 32 ¥980 ¥890 试听 购买
《行测+申论》高分速成课程 联报优惠 华图资深老师 126 ¥3680 ¥2490 试听 购买
高分速成套餐(专) 联报优惠 华图资深老师 186 ¥5080 ¥3190 试听 购买
高分速成套餐(硕) 联报优惠 华图资深老师 186 ¥4980 ¥3190 试听 购买
高分速成套餐(本) 联报优惠 华图资深老师 170 ¥4980 ¥3190 试听 购买
面试
课程名称 科目 授课老师 课时 价格 华图价 试听 购买
法院系统面试协议过关班 面试 华图名师 36 ¥8800 ¥8800 试听 购买
检察系统面试协议过关班 面试 华图名师 36 ¥8800 ¥8800 试听 购买
公安警察系统面试协议过关班 面试 华图名师 36 ¥8800 ¥8800 试听 购买
司法行政系统面试协议过关班 面试 华图名师 36 ¥8800 ¥8800 试听 购买
政法干警面试1对1状元陪练定制班 面试 面试状元 8 ¥2400 ¥2400 试听 购买
政法干警面试1对1考官定制班 面试 面试考官 8 ¥3000 ¥3000 试听 购买

发表评论